
长春市博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有哪些?专业介绍
初中毕业生读职高有前途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首先,职高学历的学生毕业后可以直接进入
社会工作,而且工作经验也比较丰富,这对于追求职业发展的年轻人来说是有利的。其次,职高学历的学生毕业后可以继续深造,取得更高的学位,这也是有利的。
长春市博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有哪些:序号专业名称所属类别1计算机平面设计
艺术设计2动漫与游戏制作影视/动漫3旅游服务与管理旅游4老年人服务与管理管理/营销5
商务日语其他中职6商务韩语其他中职7幼儿保育幼师8
移动商务其他中职9防灾减灾技术其他中职10无人机操控与维护模具数控11口腔修复工艺口腔12
音乐表演艺术/舞蹈/
表演13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高铁/铁路14
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汽修15
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工业机器人16药剂药剂长春市博仁中等职业学校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介绍机器人作为工业生产的一部分,其应用范围已经不限于工厂生产环境,而是渗透到了人们的生活中。机器人技术应用专业是培养学生具备机器人技术应用能力的专业,学生能够掌握机器人的设计、制造和应用技术。机器人技术应用专业的学生将能够在工业机器人领域发挥重要作用。
长春市博仁中等职业学校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
继续学习专业举例:高职:
机械设计与制造、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机械制造生产管理本科: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工程及
自动化
对应职业:装配钳工、车工、铣工、数控车工、磨工、镗工、组合机床操作工、制齿工、刨插工、工具钳工
基本学制:3~4年
长春市博仁中等职业学校计算机平面设计介绍计算机平面设计专业是培养具有计算机图形学、信息图像处理、计算机辅助设计等方面知识和能力,掌握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的应用,具有设计创意、设计能力和实际制作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长春市博仁中等职业学校计算机平面设计
对应职业:计算机操作员、多媒体作品制作员、装潢
美术设计人员、广告设计人员、印前制作员
专业代码:090300
职业资格证书举例:计算机操作员、多媒体作品制作员、印前制作员
就业面向:本专业毕业生主要面向计算机平面设计领域,从事计算机图形图像处理、广告制作、桌面排 版、电子出版、网页美工、装饰装潢设计、工程效果设计等技术应用和操作工作。
长春市博仁中等职业学校音乐表演介绍音乐表演专业是一个非常特殊的专业,它不仅要求学生有良好的音乐技能,还要求学生具备高度的艺术感悟力和创造力。因此,想要成为一名出色的音乐表演者,必须付出很多努力和汗水。希望同学们能够充分利用学校的资源,努力学习音乐表演专业的知识和技能,从而在未来的职业生涯中取得成功。
长春市博仁中等职业学校音乐表演
职业资格证书举例:演员证、歌唱演员、舞蹈演员、电影电视演员、民族乐器演奏员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少数民族传统音乐表演、
舞蹈表演、
歌舞表演人员,以及为高等院校艺术系科培养后备生源。
职业能力要求: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艺术品格、较强的团队精神;2、熟悉民族文化习俗,遵守民族、文化艺术的相关政策与法律法规;3、掌握音乐、舞蹈基础知识,理解艺术创作中的形式与内容、技术与艺术的关系;具有鉴赏能力和表现能力;了解传统民族音乐、舞蹈文化的传承状况;4、掌握较全面、扎实的舞蹈技术、技巧,能按照
舞蹈编导的设计,正确参与二度创作;5、掌握不同地区多种形式的民族民间传统音乐、舞蹈风格;6、能正确运用发声方法和歌唱技巧,掌握1 ~ 2 种传统乐器操作技能和演奏技法,能独立演奏;通过实践,形成音乐与舞蹈的综合表演能力;7、具有辅导他人和组织中、小型合唱合奏与舞蹈演出的能力。
专业教学主要内容:舞蹈简史、中外音乐史、音乐舞蹈欣赏、基本乐理、中国民族民间舞、外国代表性民间舞、
国际标准舞、现代舞、声乐、合唱指挥、器乐演奏等。在校内外进行舞蹈基础训练、声乐演唱技能训练、器乐演奏技能训练、表演实习、剧目与社会 演出实践。
长春市博仁中等职业学校旅游服务与管理介绍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是专门培养旅游业服务人员和
旅游管理人员的专业,主要从事旅游业服务和旅游业管理工作。该专业的学生掌握了旅游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在旅游业服务和旅游业管理方面发挥作用。
长春市博仁中等职业学校旅游服务与管理
对应职业:
导游、公共游览场所服务员、展览讲解员、旅行社计调、旅行社外联
职业能力要求:1、遵守旅游行业职业道德,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安全意识及节能环保意识,遵守旅游行业的政策法规;2、掌握旅游企事业单位基层服务与管理的基础知识,初步具有旅游服务、基层管理、营销的能力;3、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4、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5、了解旅游地理、民族民俗、宗教、历史、旅游
心理学的基础知识;6、掌握旅行社销售、计调、
文秘、票务、导游的工作流程与工作规范,并能胜任相应工作。
专业方向:旅行社导游、旅行社计调、旅行社外联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从事旅游服务与管理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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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的特点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要符合人才培养的规律,有明确的培养目标、业务范围和主干学科基础,有较完整的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课程体系。更多可咨询西安北方交通技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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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中专是中等职业教育的统称,简称中职。主要是高中阶段职业教育,如职业高中和中等专科学校。国家普及高中阶段义务教育,并不就是普及普通高中,同时,还要保持高中阶段的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比例大体相当,让绝大多数新增劳动力接受高中阶段教育,主要依赖于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同时,要打通中高职贯通的渠道,让中职中专学生可以通过努力上大学,尤其是升入职业教育本专科院校就读。中职中专专业分为18个专业类,2010年公布了321个专业,2019年增补了46个专业,共367个专业。职业教育是真正践行“有教无类的教育”的教育理念,也是与产业与市场联系最紧密的教育,既是教育,也是人力资源优化,办好职业教育,将极大地有利于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促进整个社会缩小收入差距,提高社会整体收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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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北方交通技工学校经过多年教育培训历程,遍布全国的毕业学子,多所创就业指导中心,校企合作用人单位提供更好的就业机会。同时,学校定期对就业学子进行回访,深入了解毕业生就业情况,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就业指导,得到广大学生的一致好评。

中等职业学校标准
第一条 为规范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置,促进学校建设,保证教育质量,提高办学效益,依据《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设置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
第三条 设置中等职业学校,应当符合当地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并达到《职业教育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第四条 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法人登记。
第五条 设置中等职业学校,应具有学校章程。学校章程包括:名称、校址、办学宗旨、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教职工管理、学生管理、教育教学管理、校产和
财务管理、学校章程的修订等内容。
第六条 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备基本的办学规模。其中,学校学历教育在校生数应在1200人以上。
第七条 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有与学校办学规模相适应的专任教师队伍,兼职教师比例适当。
专任教师一般不少于60人,师生比达到1:20,专任教师学历应达到国家有关规定。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数不低于20%。
专业教师数应不低于本校专任教师数的50%,其中双师型教师不低于30%。每个专业至少应配备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2人。
聘请有实践经验的兼职教师应占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20%左右。
第八条 应有与办学规模和专业设置相适应的校园、校舍和设施。
校园占地面积(不含教职工宿舍和相对独立的附属机构):新建学校的建设规划总用地不少于40000平方米;生均用地面积指标不少于33平方米。
校舍建筑面积(不含教职工宿舍和相对独立的附属机构):新建学校建筑规划面积不少于24000平方米;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指标不少20平方米。
体育用地:应有200米以上环型跑道的田径场,有满足教学和体育活动需要的其他设施和场地,符合《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基本要求。卫生保健、校园安全机构健全,教学、生活设施设备符合《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基本要求,校园安全有保障。
图书馆和阅览室:适用印刷图书生均不少于30册;报刊种类80种以上;教师阅览(资料)室和学生阅览室的座位数应分别按不低于专任教师总数的20%和学生总数的10%设置。
仪器设备:应当具有与专业设置相匹配、满足教学要求的实验、实习设施和仪器设备。工科类专业和医药类专业生均仪器设备价值不低于3000元,其他专业生均仪器设备价值不低于2500元。
实习、实训基地:要有与所设专业相适应的校内实训基地和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能够满足学生实习、实训需要。
要具备能够应用
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实施现代远程职业教育及学校管理信息化所需的软、硬件设施、设备。其中,学校计算机拥有数量不少于每百生15台。
第九条 中等职业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中等职业学校应当配备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管理能力、熟悉职业教育发展规律的学校领导。
校长应具有从事三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校长及教学副校长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其他校级领导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第十条 设置中等职业学校,应具有符合当地社会经济建设所需要的专业,有明确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以及相适应的课程标准和教材。
第十一条 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有必要的教育教学和管理等工作机构。
第十二条 中等职业学校办学经费应依据《职业教育法》和地方有关法规多渠道筹措落实。学校基本建设、实验实训设备、教师培训和生均经费等正常经费,应有稳定、可靠的来源和切实的保证。
第十三条 本标准为设置中等职业学校的基本标准,是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检查、评估、督导中等职业学校的基本依据。如今后国家有关部门对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用地面积和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有新规定,以新规定为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制定高于本标准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置办法。
对于边远贫困地区设置中等职业学校,其办学规模和相应的办学条件可适当放宽要求。具体标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本标准制定,报教育部备案。
对体育、艺术、
特殊教育等类别中等职业学校,其办学规模及其相应办学条件的基本要求,由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公布。
第十四 条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教育部制定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同时废止。[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