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03 21:51:29 | 向学教育网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本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 法》,根据《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北京地区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本院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招生政策
第二条 本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执行少数民族政策,坚持党在成人招生工作中制定的一系列政策、方针、方法。
学历类型
第三条 2014年本院成人高等教育招收业余及函授两种学历类型。
招生计划
第四条 2014年本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专业均为艺术类,按照报名人数确定招生计划,人数不限,招生专业(含方向,含本科及大专)共计17个。
办学层次
第五条 本院成人高等教育分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两个层次。
招生范围
第六条 本院成人高等教育面向社会招收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的在职、从业人员及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其他人员;考生应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无弱视(矫正视力在1.0以上),无精神疾患。
学习方式
第七条 本院成人高等教育学习方式为业余时间面授;函授学习方式为网络授课及面授。
学制、年限
第八条 本院成人高等教育学制及年限按科类分不同层次,一般为2.5年。
办学地点
第九条 本院成人高等教育办学地点在学院本部;函授形式办学地点在埠外函授站点。
上课地点
第十条 本院成人高等教育上课地点在学院本部文化及专业教室;函授形式上课地点在埠外函授站点。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一)本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根据各专业达到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数等实际情况,本院将调整专业招生计划数。
(二)在京考生达到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函授站点考生达到其省内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专业考试合格的基础上, 根据招生计划,分专业按考生第一志愿统考成绩由高到低在招生计划数内择优录取;第一志愿专业录取已满额时将按录取程序和规定转至第二志愿专业或按调剂志愿 由本院或其他院校录取;在第一志愿计划未录满的情况下接受符合条件的非本院第一志愿或调剂志愿的考生,考生的分数不得低于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已上线考生 转至其第二志愿或由考试院成招办调整至其他院校录取; 本校不足开班人数的专业将予以取消,并报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备案,不参加校内调剂的考生在指定时间内登录考试院网站报名参加调剂录取。
收费标准
第十二条 本院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为:艺术类专业:专升本4081元/年/人,专科4080元/年/人。(注:以上收费标准为参考标准,待北京市教委、发改委等主管部门按最终批准后的标准执行)
招生规定
第十三条
(一)考生应提前并仔细阅读本院网站登载的招生简章。
(二)考生应按照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报名、参加全国成人高考及本院的专业考试。
(三)考生应及时关注本院或本院继续教育部在考试现场或网站发布的专业考试成绩。
(四)考生应及时关注最终录取结果。
报名及考试要求
第十四条
(一)考生需在规定日期到本院报名办理专业考试手续,需携带本人近期同底版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四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缴纳相关考试费用;专升本考生须交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生需在规定日期到本院参加本院组织的专业考试。
(三)各专业方向专业考试科目:
专升本:
1、表演(戏曲):戏曲剧目片段、戏曲剧目赏析(笔试)、综合面试
2、表演(影视):才艺展示、影片分析(笔试)、命题小品
3、表演(器乐演奏、声乐):才艺展示、乐理、综合面试
4、导演(戏曲):剧目片段、剧目分析与导演构思(笔试)、综合面试
5、导演(影视):命题小品、影片分析与导演构思(笔试)、综合面试
6、戏剧影视文学:命题写作(笔试)、影片分析(笔试)、综合面试
7、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素描、水粉静物默写、综合面试
8、舞蹈学:舞蹈基本功与技术技巧测试、舞蹈常识与作品分析(笔试)、即兴舞蹈与剧目表演
大 专:
9、戏曲表演:戏曲剧目片段、戏曲剧目赏析(笔试)、综合面试
10、影视表演:才艺展示、影片分析(笔试)、命题小品
11、音乐表演:才艺展示、乐理、综合面试
12、编导(戏曲):剧目片段、剧目分析与导演构思(笔试)、综合面试
13、编导(影视):命题小品、影片分析与导演构思(笔试)、综合面试
14、编导(剧本文学):命题写作(笔试)、影片分析(笔试)、综合面试
15、艺术设计 :素描、水粉静物默写、综合面试
16、多媒体设计与制作(动画设计):素描、水粉静物默写、综合面试
17、舞蹈表演:舞蹈基本功与技术技巧测试、舞蹈常识与作品分析(笔试)、即兴舞蹈与剧目表演
以上各专业面向社会招生,业余(时间)学习方式的专业(含方向)均在京报名考试;函授学习方式的专业(含方向)均在函授站所在地报名考试,考试科目、内容、要求等均参考业余(时间)学习方式的专业(含方向),考试时间、地点等详见函授学习形式的招生简章。
(四)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
专业考试报名时间:2014年9月2-6日
专业考试报名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万泉寺400号中国戏曲学院2号教学楼继续教育部103教室。
专业考试时间:2014年9月19、20日
专业考试地点:以9月2-6日报名后所发准考证为准
专业考试成绩公布时间:2014年9月22日
专业考试成绩查询地址:www.nacta.edu.cn
新生入校
第十五条 符合录取条件的新生本院将于录取工作结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通过邮寄及学生自取的方式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六条 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颁发的大学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专升本考生被录取后,来校报到时必须出具以上合格有效的学历证书,否则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本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均为走读学习,学校不安排住宿。
第十八条 学生录取后,须按本院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录取通知书上标定的地点报到注册,并在规定日期之前到缴费指定银行存入本专业学费,对逾期十个工作日未报到、未缴费且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者视为其自愿放弃学籍,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学生应保证本人各项报名、录取、入学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若出现不能通过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或高等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等结果,责任由学生承担。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本院将对报到新生信息进行全面复查,对以下情况新生,将作取消入学资格或退学处理,并报有关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备案。
(一)不符合报名或录取条件,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者。
(二)不能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本人大学专科或以上层次第一学历毕业证书和证明,不能通过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新生。
不能开班原因、解决方案和处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未达到开班人数不能开设的专业,本院采取由学生自主选择或根据学生自身素质条件帮助并引导学生选择学习本院开设的其他相关专业。
毕业证书类型
第二十二条 参加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及本院的专业考试,经省一级招生部门统一组织,由本院录取后正式取得学籍;通过业余(时间)学习方式、函授学习方式 修完2.5年以及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国民教育系列承认的成人专科、专升本学历证书;专升本学历类型,完成本科学习计划,审核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列》的规定,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其他
第二十三条 本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由学院纪检办监督检查。
本院成人高考招生举报电话:010-63337050
第二十四条 本院招生简章中公布的教学点设有相应招生咨询人员,招生咨询人员的建议或意见仅供参考,本院不做任何有关录取的承诺。
第二十五条 本院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万泉寺400号中国戏曲学院2号教学楼继续教育部104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73)
本院成人高考招生咨询电话:010-63352427
中国戏曲学院网址:www.nacta.edu.cn
中国戏曲学院继续教育部网址:http://jxjyb.nacta.edu.cn/
电子邮箱:jxjyb@nacta.edu.cn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属本院继续教育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的要 求,为规范招生行为,保证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本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院校代码:11414,北京地区招生代码:382。
第三条 我校是直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的全国重点大学,也是我国首批实施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教育学院为学校设立的负责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二级学院。
第四条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面向社会招收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它人员;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第五条 我校招生工作接受北京教育考试院、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于北京考试报和我校成人教育学院网站上,公布了招生咨询及监督电话,学校免费咨询电话:400-690-4099,学校监督电话:010-89733498、62319699。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立成人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北京市招生委员会的招生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工作规定和招生章程,下设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负责成人教育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我校2014年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第四章 学习形式、学制、年限
第八条 北京地区学习形式:业余学习,不安排住宿。根据学期教学计划安排,周六、日上课。
第九条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教育实行学分制教学,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可以申请毕业,毕业最短年限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最短学习年限,高中起点专科和专科升本科学制为两年半,高中起点本科学制为五年。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成绩达到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所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第一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第一志愿录取人数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一条 有关照顾录取政策,按教育部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办理。符合照顾录取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应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经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审核批准后,其增加的投档的分数计入总成绩。
第十二条本校不足开班人数(15人)的专业将予以取消,并报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备案,不参加校内调剂的考生在指定时间内登录考试院网站报名参加调剂录取。
第十三条 《录取通知书》发放形式:我校以电话和群发短信的形式通知被录取学生。凡被我校录取的学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到所报教学点领取《录取通知书》并办理入学手续。学生录取查询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和我校成人教育学院网站(www.cupae.cn)查询,或拨打学院咨询电话查询。
第六章 入学后复查
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有关规定对已录取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专升本新生在报到注册时除需出具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 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外,另外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登录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xlcx获取)或教育部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五条 对不能通过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弄虚作假、违纪舞弊等不符合条件的,无论何时查出,一律取消学籍,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第七章 证书发放
第十六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同时对学习成绩符合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毕业生,授予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 收费标准、上课地点
第十七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按学年收取,学费收费标准以北京市当年审核标准执行。
2014年收费标准为:高起专:文史类:2088元/学年,理工类:3080元/学年;高起本:文史类:2030元/学年,理工类:2720元/学年;专升本:经管类:2436元/学年,理工类:2880元/学年。
第十八条 上课地点:
1、海淀教学点(校本部):海淀区学院路20号石油实验小楼一层;010-62330109、62330209;
2、朝阳教学点:朝阳区惠新南里6号602室(建设部干部学院);010-64949466、64949464;
3、东城教学点:东城区南河沿大街19号(北京国际职业教育学校);010-65269469、65264039;
4、崇文教学点:永定门东街天坛南里12号,永定门城楼正东约200米(崇文卫生学校内);010-67018642;
5、大兴教学点:大兴区黄村镇兴丰北大街三段5号(大兴区教育考试中心);010-69251499、69222631;
6、丰台教学点:北京市丰台区望园西里4号(丰台区招生考试中心院内);010-68307336。
第九章 免试入学
第十九条 享受免试入学政策的考生,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条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教育学院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振兴路18号
邮政编码:102200向学教育网
联系电话:010-89733498
咨询电话:010-62319699, 62314099
传 真:010-89733498
E-mail:zhaosheng@cupde.cn
网 址:http://www.cupae.cn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4年中国戏曲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章程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本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根据《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北京地区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本院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招生政策第二条本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四项
2014年中国戏曲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章程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本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根据《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北京地区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本院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招生政策第二条本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四项
2014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高考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的要求,为规范招生行为,保证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本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院校代码
2014年中国戏曲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章程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本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根据《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北京地区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本院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招生政策第二条本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四项
2014年中国戏曲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章程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本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根据《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北京地区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本院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招生政策第二条本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四项
2014年中国戏曲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章程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本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根据《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北京地区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本院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招生政策第二条本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四项
2014年中国戏曲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章程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本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根据《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北京地区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本院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招生政策第二条本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四项
2014年中国戏曲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章程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本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根据《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北京地区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本院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招生政策第二条本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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