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04 05:32:26 | 向学教育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进一步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规范考试招生秩序,维护公平公正,确保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平稳顺利进行。现就做好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考试安全
各省(区、市)要充分认识当前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安全所面临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成人高考安全工作。各省级招生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成人高 考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把安全保密作为第一要务,亲自抓、负总责。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层层抓落实,把安 全保密工作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要明确每个部门、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能和安全管理双重职责,切实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不负责任、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 的,要严肃追究问责。向学教育网
强化队伍建设和保密管理。地方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建立健全考务及安全保密人员档案管理制度,选聘信得过、靠得住的人员承担考务和安全保密工 作,关键岗位要双岗双责;要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法制警示教育,提高工作人员遵纪守法意识和安全保密意识。要狠抓安全保密制度的细化和落实,重点岗位要 一岗多控、人技联防,形成既相互衔接又有效制约的工作机制。要加强对考试安全工作责任制检查落实,全面梳理排查近年来成人高考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及时 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命题、制卷、运输、保管、施考、评卷、录取等全过程的保密安全。
强化联席会议制度和环境整治。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要按照《教育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 通知》(教学〔2012〕4号)要求,召开联席会议,制定本地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完善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协 调有关部门,加大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等三个考试环境综合整治专项活动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中介机构危害考试安 全的犯罪活动;严密监控并及时清除涉嫌试题泄密和考试作弊等有害信息。同时,要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的联合审查,防范有组织的大规模异地报考。
强化技术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成人高考必须全部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规范(暂行)》的要 求,各级各类学校有义务承担国家教育考试工作并按要求做好考试组织工作。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考点学校要加强标准化考点的日常维护和升 级,完善应急指挥系统、考场视频及网络监控系统、作弊防控系统、考生身份验证系统,提升考试实时监控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防范和打击有组织的群体性 作弊、替考以及利用无线通讯工具作弊等违规行为。要积极推进一题多卷模式,构建考试安全主动防御体系。要根据《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操作规程,认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规范招生秩序,保证培养质量
强化办学监管,规范办学行为。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成人高校教学质量和函授站点办学行为的监管,认真履行好审批、备案、年度审核和督察 责任。严格审查所辖成人高等教育办学机构的资质,坚决取缔不具备办学资质单位的招生资格,同时要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和打击非法培训机构、中介组织假借成人高 校招生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和欺诈性招生等行为。
强化质量意识,促进内涵发展。各成人高校要进一步树立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在职从业人员服务的观念,努力提高办学质量。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 对人才的需求,适时调整招生专业结构和培养方案,注重应用性、技能性和职业性,充分发挥成人高校的办学特色,进一步强化生源质量意识,确保新生的质量。要 加强新生入学审查,严格学籍注册管理,防止冒名顶替上学。
规范招生程序,保证新生质量。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中央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进一步完善计划编制办法,根据本省(区、市)生源情况和成 人高校办学条件,合理确定所属成人高校招生规模,指导高校认真编制生源计划。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科学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为完成计划或为争取调 增计划过低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深入实施阳光工程,确保公平公正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成人高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和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 步健全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招生工作体系,做到十公开,即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公开、高校招生章程公开、高校招生计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 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畅通考生申诉渠道,及时受理考生来信来访,切实维护考 生正当权益。要进一步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遵守招生纪律,树立成人高校招生的良好形象。
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公共媒体,扩大宣传覆盖面。针对生源特点,创新宣传形式,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广泛开展以诚信考试 光荣,违规舞弊可耻为主题的宣传警示教育,积极营造诚信考试氛围。要加强考试诚信体系建设,通过建立完善考生诚信档案、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引导考生自 觉遵守考试纪律,促进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为10月25日、26日。考试依据2011年版《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命题,专科起点升本科招生专业所对应的考试科目按《专科起点升本科专业与统一考试科目对照表》(教学〔2007〕6号文件附件三)执行。
请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本地区有关高校。
北京邮电大学2014年成人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了保证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依照教育部有关精神、《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北京地区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本校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邮电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首批进入211工程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经过五十多年的发展,北邮已经成为以信息科技为特色,工学门类为主体,工管文理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是我国信息科技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
第三条 教育部院校代码:10013,北京地区招生代码:297。
第四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面向社会招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第五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有业余(夜大学)、函授学习形式。业余(夜大学)利用周末时间面授,上课地点在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北京邮电大学南校区;函授教育采用网络授课,学生自学与教师网上辅导相结合。
第六条 本校招收的专升本和高起专层次成人高等教育最短学习年限均为2.5年。被我校录取的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本专业层次的总学分,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北京邮电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被授予学士学位。
第七条 报考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高等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第八条 我校招收的专升本层次各专业不设专业课加试。
第九条 本校在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中,坚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认真审阅考生电子档案、考生诚信档案的基础上录取新生。
第十条 对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本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同时负责对录取中发生的问题进行处 理。本校不足开班人数的专业将予以取消,并报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备案,不参加校内调剂的考生在指定时间内登录考试院网站报名参加调剂录取。
第十一条 符合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免试入学政策的考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经本人向学校申请,由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进行资格审核,可免试入学,就读我校成人高等教育业余学习形式专升本相关专业。
第十二条 按学校所属地的原则,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按北京市有关部门当年审批的标准执行。业余学习者不安排住宿。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报到后,本校统一发放纸质录取通知书,并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已被录取的学生须出具本人身份证证明,专升本考生入学报到时除须出具经 教育部审定核准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高等专科毕业证书外,还须另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对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 者、违纪舞弊者,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考试院成招办备案。
第十四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由学校纪委监察室、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负责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10-82056366。
第十五条 本校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北京邮电大学,邮政编码:100876。
咨询电话:010-82056326
网址:www.buptnu.com.cn
邮箱:pjdy@263.net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本校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成人高考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进一步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规范考试招生秩序,维护公平公正,确保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平稳顺利进行。现就做好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
2015年河北成人高考招生工作规定从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获悉,省招办印发了《2015年河北省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根据规定安排,今年河北省成人高校考试招生报名时间为8月27日至9月3日,考试日期为10月24日、25日。为了方便考生及时了解今年河北成人高考招生相关政策,现将《规定》全文公布如下:一、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一)招生学校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成人高考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进一步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规范考试招生秩序,维护公平公正,确保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平稳顺利进行。现就做好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成人高考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进一步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规范考试招生秩序,维护公平公正,确保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平稳顺利进行。现就做好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成人高考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进一步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规范考试招生秩序,维护公平公正,确保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平稳顺利进行。现就做好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
四川教育考试院2014年成人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10号)及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规定。一、招生院校和招生计划凡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等学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成人高考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进一步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规范考试招生秩序,维护公平公正,确保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平稳顺利进行。现就做好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
2015湖北成人高考录取新生67605人 2015年湖北省成人高校招生集中录取工作从2015年12月10日开始,12月30日结束,共录取新生67605人,其中高升专录取36866人,高升本录取3461人,专升本录取27278人,录取总人数占报名人数的80.9%。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成人高考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2023-03-22 17:02:03
2023-04-19 05:25:46
2023-04-05 06:08:49
2023-04-21 06:02:12
2023-04-04 06:45:35
2023-04-02 06:2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