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09 17:38:44 | 向学教育网
第一条 为了保证中央财经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北京地区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中央财经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中央财经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首批试点高校。是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创办的第一所新型高等财经院校。经过60多年的发展,学校形成了以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学科为主体,文学、哲学、理学、工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目前,学校的成人教育主要从事高等学历教育,具有函授、业余(夜大学)学习形式,有高中起点专科、高中起点本科和专科起点本科三个培养层次。
第三条 招生计划及专业:依照2014年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专业执行。学习形式为业余(夜大学)。
第四条 招生对象: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各层次、各专业面向社会招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人也可以报考。
第五条 报考高中起点专科的考生,须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科起点本科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高等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对符合免试入学的考生,我校将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就读我校相关专业学习。
第六条 我校夜大学上课一般在周一至周四的晚上和双休日白天,具体时间根据各学期课程安排来定。上课地点在中央财经大学学院南路校区(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
第七条 我校各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层次均不组织专业课加试。
第八条 录取原则:公平、公正、公开。报考我校高中起点专科、专科起点本科的第一志愿考生,达到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所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均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其总成绩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录取控制线。本校不足开班人数(30人)的专业将予以取消,并报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备案,不参加校内调剂的考生在指定时间内登录考试院网站报名参加调剂录取。录取结束后,我校将《录取通知书》按考生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以邮政特快的方式送达本人。
第九条 收费标准: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按照北京市教委批准、经北京市有关部门当年批准备案的学费标准执行。高中起点专科业余学习各专业总学费5100元、专科起点本科业余学习各专业总学费6000元,以上学费均分学年收取。
第十条 毕业及学位: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毕业时只要符合毕业条件,由学校颁发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教育部统一进行电子注册。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印章)为中央财经大学,国家承认学历,学信网可以查询。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我校学位委员会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成人高等教育学位证书,并进行电子备案。
第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专升本新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可通过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获取)。对其中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学籍,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第十二条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由学校纪委监察办公室、北京教育考试院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负责监督。我校监督电话:62288223。
第十三条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邮政编码:100081;
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地址:校内行政楼322房间;
咨询电话:62289074;
E-mail:cjzsb324@cufe.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cufe.edu.cn;
学院网址:http://sce.cufe.edu.cn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中央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北京外国语大学成立于1941年,是教育部直属、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首批国家211工程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是目前我国高等院校 中历史悠久、教授语种最多、办学层次齐全的外国语大学。学校凭借鲜明的外语专业优势、雄厚的教学科研实力,招收和培养包括普通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 生、成人高等教育等在内的各类高级专门人才。
为保证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 教育法》和北京市成人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外国语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下称我院)成人高等教育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组织机构
第一条 我院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规定,设立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成人招生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的日常工作和遗留问题。
第二条 我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接受北京外国语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北京外国语大学监察处的监督。考生如有问题,可向纪监部门申诉。
第二章 招生条件
第三条 按照教育部和北京市成人招生办公室2014年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请考生登陆北京教育考试院成人招生办公室网址:www.bjeea.cn或www.bjeea.edu.cn。
第四条 我院所有专业面向北京市社会招生。
第五条 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简称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经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 的人员,其中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需具有英语专业专科毕业水平或相当于大学英语专业四级水平;报考日语专业的考生,需具有日语专科毕业水平或相当于日语能 力考试N3水平。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依据上级各主管部门颁布的规定和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七条 录取时,根据北京市考生填报志愿的情况,将总分达到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所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和外语单科相关专业成绩符合我院规定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报考专业、统考总分、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第八条 录取时,如果第一志愿未能录取且我院其它专业生源不足,对于服从调剂的考生,我院将根据相关分数考虑调剂录取到其它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做退档处理。
第九条 录取时,如果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我院可按规定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每个专业开班人数不少于30人。本校不足开班人数(30人)的专业可予以取消,并报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备案,不参加校内调剂的考生在指定时间内登录考试院网站报名参加调剂录取。
第十条 照顾政策:
1、符合国家规定的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其增加投档的分数计入总成绩。
2、享受免试入学政策的考生(全国劳动模范、优秀运动员、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等),将按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办 理。
第十一条 我院根据外语专业的特点,要求报考的考生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外语学习。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我院将对已录取新生凭准考证(或报名复核单)进行复查(请考生务必保留好准考证或报名复核单)。专升本新生在报到注册时除需出具经教育部审定 核准的大学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另外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登陆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xlcx获取)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对不能通过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 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上报相关部门备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学生学完《教学大纲》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成绩和思想品德合格者,学校发给国家 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
第四章 其 它
第十三条 学习形式、专业、学习时间与授课地点:各专业学习形式均为业余,学制为三年;授课地点在北京外国语大学校内;授课时间为每周三次:周一至周五2个晚上,周 六或周日一天;每周12-14学时;招生层次和专业:高中起点专科有英语专业,专升本科有英语、日语两个专业;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将视报名人数以及教育 部、北京市成招办审批的计划,根据学校具体情况执行。
第十四条 根据《京价(收)字[1999]第303号》文件规定,2014年收费标准:业余学制:专科学费2320元/年/人,专升本学费2610元/年/人。届时如有变动,按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我院2014年各专业招生名额均投放北京地区,学生走读,食宿自理。
第十五条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9号。
邮政编码:100089。
咨询电话:010-88817858。
监督举报电话:010-88816216。向学教育网
北京外国语大学网址:http://www.bfsu.edu.cn招生就业继续教育。
北京外国语大学网址:http://www.bfsu.edu.cn主页右下方点击链接成人高等教育。
北京外国语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网址:http://ce.bfsu.edu.cn。
北京外国语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与学籍管理网址:http://blog.sina.com.cn/u/2909095331
第十六条 本章程经北京外国语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院务委员会通过后颁布实施。
第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北京外国语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院务委员会。
2014年中央财经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章程第一条为了保证中央财经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北京地区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中央财经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2014年中央财经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章程第一条为了保证中央财经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北京地区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中央财经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2014年中央民族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中央民族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使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直接有效地为首都和民族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有关省、市(区)成人高校招生规定,结合本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中央
2014年中央民族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中央民族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使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直接有效地为首都和民族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有关省、市(区)成人高校招生规定,结合本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中央
2014年中央财经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章程第一条为了保证中央财经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北京地区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中央财经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2014年中央财经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章程第一条为了保证中央财经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北京地区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中央财经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2014年中央财经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章程第一条为了保证中央财经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北京地区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中央财经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2014年广西中医药大学成人高考招生专业2014年广西中医药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专业一览表(学校代码10600) 序号 专业名称 层次 报考科类 学制 入学统一考试科目 1 中医学 专升本 文史、中医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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