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12 12:47:35 | 向学教育网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14年成人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隶属于中华全国总工会的一所公办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45号。成人高等教育有业余、函授两种学习形式,层次分别是高中起点本科,专科起点本科和高中起点专科。
第三条 教育部院校代码:12453,北京地区招生代码:416。
第四条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接受省级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监督电话:88561858。
第二章 报考条件
第五条 考生需具备以下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 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的人 员。
第六条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需按规定参加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组织的加试。艺术类专业加试时间、地点和科目详见招生简章或学院网站。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招生专业、招生范围、学习形式、学习期限、办学地点均在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报刊等媒体公布,也可登陆学院网站查询。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八条 学费标准按照北京市有关部门当年审批的标准执行。
第九条 艺术类专业课加试收费参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制定艺术专业加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04】2651号)的标准执行。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依照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所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照考生第一志愿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第二志愿考生及调剂录取的考生。
第十一条 符合国家规定的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其增加投档的分数计入总成绩。
第十二条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 目服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根据《教育部 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本人向我校申请,由省级教育主管部 门进行资格审核,可免试入学就读我校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升本。
第十三条 艺术类录取的原则是达到文化课最低线,按加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数学成绩只作参考,不计入总分。
第十四条本校不足开班人数(20人)的专业将予以取消,并报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备案,不参加校内调剂的考生在指定时间内登录考试院网站报名参加调剂录取。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将对已报到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专升本新生,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认为其专科文凭不符合规定者,学院将予以清退。
第十六条 学生在校学习期满,考试成绩合格,由中国劳动关系学院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备案并电子注册的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其中本科毕业生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学士学位。
第十七条 招生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45号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48。咨询电话(传真):88561931。网 址:http://chengjiao.ciir.edu.cn/。E-mail: cjy@ciir.edu.cn。向学教育网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12下一页
广西2009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11月20日开始,预计所有录取工作将于11月29日结束。从11月25日起,考生可陆续通过声讯电话16889003或部分招生院校的网站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
录取时,对于统考成绩在分数线上的考生,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严格按考生志愿所填报的专业、学习形式及统考科目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依次向学校投档。对有加试专业课的学校,根据加试合格名单向学校投出统考成绩上线的考生档案,招生院校根据考生参加统考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在考生文化课统考成绩符合要求的基础上,原则上按招生院校的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已按志愿投档和录取的考生,不予退档换录。
与去年一样,今年继续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不组织集中式现场录取,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不为招生院校设置录取现场、提供计算机设备及网络环境,不接受高等学校的委托录取任务。同时,严禁委托函授站(点)、合作办学单位和中介机构开展录取工作。
高等学校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对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由招生院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专业,同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负责向高等学校投放合格生源电子档案,在录取时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招生政策对招生院校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并监督高等学校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招生院校按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核准的并加盖有广西招生考试委员会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册填发录取通知书,并加盖本校校级公章,使用邮政特快专递、挂号信寄给考生本人,不得由他人转交。
特别提醒:
1、如果考生报名时所留的地址和电话有误或变更,请在查询到被录取后,立即联系录取院校,以免收不到录取通知书;
2、如果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请立即联系市、县招生办申请更正信息,以免对今后注册学籍、办理毕业证产生影响。录取新生入学后,招生学校将认真核对专升本录取新生第一学历的真实性,并签订专升本考生专科毕业证诚信承诺书。
广西2009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日程安排
11月20日,高起本、专升本层次一志愿投档;
11月21日,高起专层次一志愿投档;
11月22日,高起本层次二志愿投档;
11月24日,专升本层次二志愿投档;
11月25日,高起专层次二志愿投档。
2014年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章程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14年成人高考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隶属于中华全国总工会的一所公办
2014年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章程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14年成人高考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隶属于中华全国总工会的一所公办
2014年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章程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14年成人高考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隶属于中华全国总工会的一所公办
2014年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章程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14年成人高考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隶属于中华全国总工会的一所公办
2014年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章程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14年成人高考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隶属于中华全国总工会的一所公办
2014年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章程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14年成人高考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隶属于中华全国总工会的一所公办
2014年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章程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14年成人高考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隶属于中华全国总工会的一所公办
2014年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章程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14年成人高考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隶属于中华全国总工会的一所公办
2023-03-22 17:02:03
2023-04-19 05:25:46
2023-04-05 06:08:49
2023-04-21 06:02:12
2023-04-04 06:45:35
2023-04-02 06:2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