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20 05:28:36 | 向学教育网
根据《2014年云南各类成人高考高中起点升本、专科招生简章》得知,2014年云南成人高考照顾录取政策如下: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同时具备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应具备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毕业文凭),本人申请,经省级招生部门审核,招生学校同意,报教育部批准,可免试进入各类成人高等学校学习:
(1)获得国务院命名的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 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优秀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 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省级成人高校招生机构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2、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凭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身份证和相关考核合格证,考生本人申请经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和省级相关部门审核,可免试就读成人高校专升本:
(1)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凭《士兵退役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后入伍的);
(2)参加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的人员,服务期满凭省级三支一扶办公室颁发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合格证书》;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凭全国或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并获金、银、铜奖之一;
(4)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教师,凭《云南省特岗教师转聘为在编教师审批表》;
(5)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人员,任期完成,凭省级部门颁发的《合格证》。
3、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后,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增加30分投档),由招生学校审查录取。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照顾20分。
(1)获得地级以上(含地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组织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获得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户口在云南省的边疆及执行边疆政策县的少数民族考生。
(5)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6)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7)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所在地是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8)在野外、井下、监所(监狱、劳改队、劳教所、少管所)、远洋第一线从事采伐、农垦、地质、水利(农水、农电、防汛、水保、水管、施工、水 文、移民)、采矿、勘探、测绘、远洋运输、殡葬和社会福利(孤儿、弃婴、残疾人、老年人、伤残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人护理)工作,报考对口专业的考生(须 主管部门出示证明材料)。
(9)年满25周岁(1990年2月28日以前出生)的在职、从业人员。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以照顾10分。
(1)户口在云南省的边疆及执行边疆政策县的汉族考生。
(2)高寒山区中小学教师。
(3)户口在云南省的少数民族考生。
(4)获得县人民政府(党委)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模范(先进)教师、模范(优秀)党员称号者。
(5)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
6、复员、转业军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7、上述照顾不累计加分。
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即须交验获奖证书、身份证等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办理照顾手续。
经省招生委员会审定,2012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各层次、各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已确定,现公布如下:
层次 |
科类 |
分数线 |
备注 |
专 升 本 |
文史 |
150 |
|
艺术 |
110 |
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
|
理工 |
140 |
||
经管 |
140向学教育网 |
||
130 |
|||
教育 |
120 |
||
120 |
|||
医学 |
260 |
||
中医 |
140 |
||
高 起 本 |
文史(含外语文) |
200 |
|
理工 |
200 |
||
艺术 |
140 |
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
|
高 起 专 |
文史(含外语文) |
150 |
|
理工 |
150 |
||
艺术 |
105 |
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
|
体育 |
105 |
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
1. 以上分数线是各层次、各科类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于上线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且不同学校或同一学校的不同专业间的上线人数与招生计划数亦存在不均衡现象,所以部分考生仍存在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而未被录取的可能。
2. 2012年我省成人高考志愿填报仍然采用考前填报意向志愿,考后、知分、知线填报正式志愿的方式。正式志愿填报时间为:11月24日9时至11月26日16时,网址为www.hebeea.edu.cn或ckxx.hebeea.edu.cn。录取时,如有招生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考生生源不足,存在降分录取的可能,所以允许低于同批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填报。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正式志愿的考生,默认其意向志愿为正式志愿。
3.正式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12月15日9时至12月16日16时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征集志愿。
4. 今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定于12月上旬开始,仍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014年云南成人高考照顾录取政策根据《2014年云南各类成人高考高中起点升本、专科招生简章》得知,2014年云南成人高考照顾录取政策如下: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同时具备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应具备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毕业文凭),本人申请,经省级招生部门审核,招生学校同意,报教育部批准,可免试进入各类成人高等学校学习:
云南成人高考录取下月启动严禁违规招生 2015年云南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录取,将于12月8日至31日在省招生考试院进行。录取工作根据云南最低录取控制线和教育部下达云南的2015年成人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志愿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择优投档。12月22日、23日进行调剂录取。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考生,云南省招考院将在24日、25日组织考生补报志愿,29日进行补报志愿录取。 据省
2014年云南成人高考照顾录取政策根据《2014年云南各类成人高考高中起点升本、专科招生简章》得知,2014年云南成人高考照顾录取政策如下: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同时具备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应具备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毕业文凭),本人申请,经省级招生部门审核,招生学校同意,报教育部批准,可免试进入各类成人高等学校学习:
2014年云南成人高考照顾录取政策根据《2014年云南各类成人高考高中起点升本、专科招生简章》得知,2014年云南成人高考照顾录取政策如下: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同时具备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应具备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毕业文凭),本人申请,经省级招生部门审核,招生学校同意,报教育部批准,可免试进入各类成人高等学校学习:
2014年云南成人高考照顾录取政策根据《2014年云南各类成人高考高中起点升本、专科招生简章》得知,2014年云南成人高考照顾录取政策如下: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同时具备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应具备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毕业文凭),本人申请,经省级招生部门审核,招生学校同意,报教育部批准,可免试进入各类成人高等学校学习:
2014年云南成人高考照顾录取政策根据《2014年云南各类成人高考高中起点升本、专科招生简章》得知,2014年云南成人高考照顾录取政策如下: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同时具备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应具备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毕业文凭),本人申请,经省级招生部门审核,招生学校同意,报教育部批准,可免试进入各类成人高等学校学习:
2014年云南成人高考照顾录取政策根据《2014年云南各类成人高考高中起点升本、专科招生简章》得知,2014年云南成人高考照顾录取政策如下: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同时具备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应具备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毕业文凭),本人申请,经省级招生部门审核,招生学校同意,报教育部批准,可免试进入各类成人高等学校学习:
2014年河北成人高考照顾加分政策 照顾加分政策 一、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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