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01 03:04:06 | 向学教育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全称: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14093
办学类型: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办学性质:公办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彭刚 职务:党委书记
学校地址: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裴相路855号
学校网址:http://www.sxycys.com
邮 箱:ycyzzsb@163.com
邮政编码:044000
联系电话:0359-2550615、2550613、2550719(传真)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组。领导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五条 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和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第七条 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总数,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八条 招生计划分配总体思路
积极响应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高职教育发展的政策规定,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落实学校“以学前教育为主的教学型、应用型高校”办学定位,稳定招生规模,聚焦内涵发展。
第九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
坚持适应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的原则,积极扩大区域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急需和就业前景看好的专业的招生计划,适当调减或停止社会需求不足、毕业生就业困难的专业的招生计划。坚持“按需求定发展,以条件定规模”的原则,根据社会需求和学校现有的办学资源(专业布局、教学条件、师资等),确定专业招生规模。
第十条 招生计划分配办法
(一)按照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合理分配普通高考分专业、分省招生计划。对口招生计划按照上级文件执行。
(二)招生计划编制程序:1、由招生办按上一年度招生规模和录取报到情况拟定招生计划;2、各教学系(部)提出修改建议;3、招生办根据原则和办法审核、平衡、沟通;4、上报学校相关会议研究并最终审核;5、上报省教育厅。
第四章 录取规则
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第十一条 普通高考招生录取规则
(一)面向全国招收参加当年高考的考生,实行考生自由报考,录取分数标准执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确定的专科录取分数线。
(二)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原则为专业志愿优先,即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再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是:文史类:①语文;②数学;③文科综合;理工类:①数学;②语文;③理科综合。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三)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在文化课成绩达线后,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二条 对口升学招生录取规则
严格执行省招办有关对口升学招生录取的各项政策规定。
音乐、舞蹈、表演、美术类专业达到省招办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考生志愿和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外语类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按志愿和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除上述专业外,其它专业达到省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考生志愿和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三条 报考我校各专业外语语种仅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四条 体检情况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对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按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我校将对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按生源所在地分别报各省、地(市)级招办,并在录取考生数据库中注销。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体检和录取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
第五章 其 它
第十八条 我校为在校学生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等工作。
第十九条 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条 学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费标准(每生每年) |
1 |
学前教育 |
2600元 |
2 |
2600元 |
|
3 |
小学语文教育 |
2600元 |
4 |
4000元 |
|
5 |
4000元 |
|
6 |
5000元 |
|
7 |
5000元 |
|
8 |
6000元 |
|
9 |
5000元 |
|
10 |
5000元 |
|
11 |
3000元 |
|
12 |
6000元 |
|
13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4000元 |
14 |
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 (家庭教育指导方向) |
4000元 |
住宿费:800元/年·生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2021年6月1日起实行。
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〇二一年四月
2023年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提前招生简章2023年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提前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简章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及江苏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简章。第二条学校名称为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代码为1372,是经省政府批准、
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简章◆学校简介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山西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备案的公办全日制高等师范院校。学校位于运城市舜帝陵景区的大学城,是一所高标准、现代化的师范院校。学校创办一个世纪以来,为国家培养了柴泽民、张志坚、郑思远、张平等一批著名党政军干部和数以万计的优秀中小学教师,为山西及晋、陕、豫黄河金三角社会经济和地方教育事业发展与全面进步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211还是985的大学?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不是211大学,也不是985大学。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历层次为专科(高职),师范类,公办学校。是否211否是否985否是否是双一流否创建时间1978年博士点数量一级0个/二级0个硕士点数量一级0个/二级0个隶属城市山西省运城市学历层次专科(高职)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简介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经国家教育
2023年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费多少钱一年及各专业收费标准查询大约需要多少费用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早期教育学费为:2600元、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学费为:4000元、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学费为:4000元、学前教育学费为:2600元、小学语文教育学费为:2600元。具体各专业收费标准如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各专业学费收费标
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术设计(专科类)专业介绍 各位同学大家好,今天小编为您带来的是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术设计(专科类)介绍信息:【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艺术设计、教学和创作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艺术设计教育、设计、生产和管理单位从事艺术设计、研究教学、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主干课程】:中外工艺美术史、设
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语文教育(专科类)专业介绍 各位同学大家好,今天小编为您带来的是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语文教育(专科类)介绍信息:【培养目标】:培养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文学修养和语言教学能力的专科层次的幼儿教师。【主干课程】:现代汉语、古代汉语、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外国文学、儿童文学、写作、启蒙经典诵读、早期阅读等。运城幼儿师
太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为了规范招生行为,确保生源质量,保证太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开展,现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太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我省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择优录取。本着公开、公
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招生章程为保证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基本信息第一条&
2023-04-09 21:25:58
2023-04-06 08:57:51
2023-03-31 16:46:44
2023-04-14 09:22:51
2023-04-02 16:07:55
2023-07-17 14:4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