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工程学院招生简章介绍 新疆工程学院历年录取分数参考

2023-05-06 07:56:30 | 向学教育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65010994隶属于:——

新疆工程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新疆工程学院是一所国家公办、工科特色鲜明、服务地方能力强的多科性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学校总占地面积1931亩,全日制在校生17000余人。现有四个校区,主校区设在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路,另有南昌路校区、天津路校区和北京路校区。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文件精神,做好我校2020年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新疆工程学院   学校代码(国标):10994    

第三条  本科成立时间:2012年3月29日。《教育部关于同意在新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新疆工程学院的通知》(教发函[2012]49号)

第四条 学校地址:

  主校区: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科创路1350号 

  南昌路校区:乌鲁木齐市南昌路236号 

  天津路校区:乌鲁木齐市天津路176号

  北京路校区:乌鲁木齐市北京北路335号

第五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专科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设立新疆工程学院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在校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进行,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具体实施工作。招生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招生就业处、学校纪检监察室等相关部门和教师、学生代表等人员组成。

第八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过程进行监督。学校招生录取现场设立开放日,邀请教师、考生、家长以及校友等社会人士参加,自觉接受第三方监督。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九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提前批次、本科二批次、南疆单列对口援疆本科二批次和高职(专科)批次。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条  学校在国家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生源、政策支持、历年招生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本校分省、分层次、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学校的学科专业设置涵盖工学、管理学、经济学和艺术学等学科门类。高考改革试点省份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在遵循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招生政策基础上,新生的录取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坚持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三条  按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进档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学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学校不设院校志愿级差。

第十四条 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对进档考生实施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按高分到低分排序,依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高考成绩、相关科目成绩、身体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安排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由学校按照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专业录取计划已满额时,对不服从专业志愿调配的进档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对依上述规则进行调配和退档的考生,学院不征求考生意见。

第十六条  我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使用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类统考成绩录取,报考考生当年艺术统考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格线要求,当年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最低投档线要求,录取时按综合成绩排序即当年普通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的50%与美术类统考成绩的5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相同时,当年普通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七条  高考附加分:按照各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  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一志愿报考考生,以此类推。同等条件下,品行优良、理工类理科数学成绩、文史类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单科成绩还相同时,理工类理科综合成绩、文史类文科综合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九条  我校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填报。

第二十条 “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专业因实际工作岗位特殊要求,适合男生就读,建议女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一条  “新疆工程学院招生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至本科工业设计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专业和专科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专业;肢体残疾(不继续恶化)、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就读本科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专业和专科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专业。

 

第四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二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本科专业学费:理工类3500元/生•学年;文科类专业3100元/生•学年;艺术类:6000元/年•生。

专科专业学费:理工类专业3300元/生•学年。

住宿费:600元/年•生(8人间)、800元/年•生(6人间)。

本科中职定向师资计划录取的学生参照自治区免费师范生政策执行。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的学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学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第二十六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红石榴奖学金、龙软奖学金等奖学基金;设有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等助学金,学校还设有各类勤工助学岗位以满足贫困学生的需求。

第二十七条  学历证书向学教育网

本科学制4年,专科学制3年,民语言类学生另预科一年。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美、劳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新疆工程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招生工作。新疆工程学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代理招生工作。

第二十九条  新疆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科创路1350号       

邮政编码:830023          咨询电话:0991-7977269

传    真:0991-7977268      网址: http://www.xjie.edu.cn/

电子邮箱:zjb@xjie.edu.cn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开始实行。新疆工程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时,以本章程为准。

与“新疆工程学院招生简章介绍 新疆工程学院历年录取分数参考”相关推荐
新疆理工学院招生简章介绍 新疆理工学院历年录取分数参考
新疆理工学院招生简章介绍 新疆理工学院历年录取分数参考

新疆理工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要求,规范高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新疆理工学院(XinJiangInstituteofTechnology),学校代码(国标):13558。第三条办学性质:新疆理工学院为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公办本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第四条办学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县学府西路1号。

2023-05-03 07:37:33
新乡工程学院招生简章介绍 新乡工程学院历年录取分数参考
新乡工程学院招生简章介绍 新乡工程学院历年录取分数参考

新乡工程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政策,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三条&

2023-05-07 10:09:18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介绍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历年录取分数参考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介绍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历年录取分数参考

2023年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有哪些(附专业名单)一、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有哪些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开设的专业有:环境工程技术、石油化工技术、应用化工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商务英语、现代移动通信技术、电子商务、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智能控制技术、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食品生物技术、食品检验检测技术、食

2023-05-11 20:42:58
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介绍 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历年录取分数参考
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介绍 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历年录取分数参考

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正常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院校性质: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经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具有高等专科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第三条院校地址及

2023-05-12 18:02:58
新疆科技学院招生简章介绍 新疆科技学院历年录取分数参考
新疆科技学院招生简章介绍 新疆科技学院历年录取分数参考

新疆科技学院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新疆科技学院(原新疆财经大学商务学院);学校代码:13561;学校地址: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

2023-05-08 00:07:06
新疆艺术学院招生简章介绍 新疆艺术学院历年录取分数参考
新疆艺术学院招生简章介绍 新疆艺术学院历年录取分数参考

新疆艺术学院2023年招生计划和招生人数统计(附专业招生人数)高考志愿填报前,家长和考生必须要提前了解意向学校的招生计划和专业,2023年的新疆艺术学院招生计划和人数暂未公布,下面是新疆艺术学院2022年招生计划和招生人数统计,可供2023级考生参考。一、新疆艺术学院在新疆的招生计划1、新疆艺术学院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在新疆2022年高考文科招生计划人数为14人;二、新疆艺术学院在新疆招生计划人

2023-05-01 06:02:57
新疆政法学院招生简章介绍 新疆政法学院历年录取分数参考
新疆政法学院招生简章介绍 新疆政法学院历年录取分数参考

新疆政法学院2021年本专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施行“阳光招生”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保证我校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新疆政法学院 国标代码:13628

2023-05-12 08:41:28
新疆大学招生简章介绍 新疆大学历年录取分数参考
新疆大学招生简章介绍 新疆大学历年录取分数参考

新疆大学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新疆大学(XINJIANGUNIVERSITY)。学校代码(国标):10755。第三条新疆大学分校本部(乌鲁木齐市胜利路666号)、北校区(乌鲁木齐市西北路134号)和南校区(乌鲁木齐市延安路62号

2023-04-29 15:2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