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向学教育网小编整理了江苏省国防生如何报考?保送的具体要求说一下?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的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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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苏价费[2007]423号、苏价费[2009]166号文件内容
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 有关问题的通知 苏价费〔2007〕423号 苏财综〔2007〕92号 苏教财〔2007〕89号 各高等学校,各市物价局、
财政局、教育局: 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不断深化,我省高校出现一些新的教育教学形式。为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收费行为,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和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江苏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精神,现就我省高校有关收费政策明确如下: 一、关于学费 1、我省各高等学校本专科学费标准继续按现行收费标准执行。已批准实行学分制收费的学校,可按学生实际修学的学分收取学费。 2、辅修专业课程收费。按学年收取学费的高校,辅修专业课程按学分折算收费,每个学分最高收费标准不超过该门课程正常收费标准的50%。 3、定向生、特长生、专转本学生和预科生收费。定向生、特长生应与同等学力层次学生执行同样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专转本学生升入本科后,学费按照本校相同专业当年入学本科生的标准收取。预科生收费标准由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另行核定。 4、国家没有安排财政拨款的研究生收费。 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包括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按国家和省对本校招收计划内研究生当年的财政拨款标准,并适当考虑不同学校和专业的平均培养成本的原则,由省统一制定具体的收费标准。在省没有明确前,暂按目前规定执行。 在职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由学校根据实际培养成本制定收费标准,报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备案后执行。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分阶段组织学习的,由高校按办学成本确定各阶段学费标准,报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备案后执行。 5、高等学校接受委托,为其他培养单位研究生开设课程的,可向该单位收取委托培养费,收费标准由学校在不超过国家生均教育事业费拨款标准范围内自行确定,报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备案后执行。 6、本硕连读、本硕博连读学生收费。凡高校以连读形式招收的硕士、博士学生,本科阶段学费按照学校本科生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研究生阶段按研究生收费有关规定执行。 7、高校研究生收费标准需报价格、财政、教育部门核定或备案后执行的,应附以下材料: (1)该类研究生教育开展情况。 (2)该类研究生收费收入支出及实际培养成本测算情况。 (3)上级部门对该类研究生生均教育事业费拨款标准。 (4)其他有关材料。 请各高校对照文件精神,将本校研究生收费全面清理,重新核定或备案。 8、高校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以联合办学形式跨省举办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高等教育,其学费标准须经所在省价格、财政、教育部门核定;举办其他形式高等教育的(含远程教育、函授),按该高校学费标准执行,同时到所在省价格、财政、教育部门履行备案手续。 9、申报实行完全学分制收费的高校,应按照《江苏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制定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并按第十三条规定,于每年的5月底之前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报送材料。 二、关于高校入学考试有关收费 高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教育行政部门或自行组织入学考试的,可以收取考试费。具体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研究生入学考试 (1)参加全国研究生考试,按每生12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 (2)参加研究生复试和保送研究生(包括面试及笔试)的,按每生80元收取复试费。 (3)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含专业学位硕士、博士)全国入学联考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门80元。国家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2、普通高校招收本专科学生测试收费 (1)自主招生院校测试费,每生60元。 (2)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和其他类型学生入学测试费,每生60元。 (3)公安类院校招生面试及体能测试费,每生120元。 (4)保送生测试费,每生120元。 (5)艺术、体育类学生入学专业测试费,每生每科60元,按规定复试的,按每生每科40元收费。需到外省市设点考试的,在省外考点可在上述标准基础上上浮30%标准收费。 (6)高校单独对口招生考试费,理论考试费按高考统考科目收费标准收取,技能考试费每门40元。 3、自费来华留学生申请注册考试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关于其他收费 1、高校为在本校接受各类教育的学生提供住宿服务的,可以向学生收取住宿费。本、专科学生住宿费仍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
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文件执行,硕士、博士研究生住宿费参照执行。 2、高校按照自愿原则面向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提供各类培训服务,向其收取培训费,培训费具体标准由高校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的原则制定,报同级价格、教育部门备案后执行。高校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受有关部门委托承办的培训班,向接受培训的人员收取的培训费,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规定执行。 3、高校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7]270号、苏财综[2007]68号、苏教财[2007]36号)规定执行。 四、收费管理的其他事项 1、各高校要按照文件精神,对本校各类收费进行清理,对未按规定报批(备案)的,应及时办理报批(备案)手续,并将经审核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向学生、社会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未经批准或公示的,不得收费。 2、收费许可证管理和收费年审工作。高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均由省统一管理,学校所有的收费应办理收费许可证登记手续。 3、各高校(包括民办高校)退费政策一律按《江苏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教财[2006]105号、苏价费[2006]319号、苏财综[2006]57号)规定执行。 4、学校的各项收费应统筹用于学校办学支出。禁止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截留、挤占和挪用学校收费收入或用于平衡预算。学校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使用收费资金,不得随意乱发钱物。 5、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治理高校乱收费。各高校要切实落实收费管理“一把手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自觉规范收费行为。各级教育、价格、财政、
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学校收费的监督,对不按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或违反规定巧立名目乱收费的,要按各自的职责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并依照相关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6、所有省、部属高校对照文件将本校各类收费(学费、住宿费、服务性及代收费、有关考试收费)进行清理,并填写部、省属高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清理表(见附件)于2008年1月31日前报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同时将表格电子版发至:cym_wjj@163.com。 本通知自文到之日起执行,此前与本通知不符合的相关规定一律废止。 附件: 1、部、省属高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清理表 2、部、省属高校学生住宿费标准清理表 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 二○ ○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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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学生填报表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面怎样写
问:什么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
乡镇
、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考生报名登记表或省级招办另设的专门附加表中。对受过
刑事处罚
、
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这种东西是有套路的,如:一年来,本人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
毛泽东思想
和邓小平理论,贯彻十七大精神,积极实际“
三个代表
”,在思想上按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上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在作风上艰苦朴素、务真求实,较好地完成领导和各级部门安排的各项任务。尽心尽力,努力工作,主要情况汇报如下:在思想上,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利用电视、电脑、报纸、杂志等媒体关注国内
国际形势
,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有关政治思想文件、书籍,深刻领会胡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并把它作为思想的纲领,行动的指南;
积极参加党委组织的各种政治学习及教育活动;同时,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
三、思想品德情况
思想品德情况,在招生录取中属于德育的考察范围。对于此,可能有些考生及家长存在这样一种想法:学生嘛,思想品德不都差不多,还能好那差那?这个想法的对错与否,大家看看下面的介绍就会清楚了。
教育部对考生的思想品德有如下规定:“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考生报名登记表或省级招办另设的专门附加表中。”由于无具体的量化指标,故大致可分以下几种。
1.特别优秀,即可以保送的省级优秀学生。“即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
中办
发
[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
[2001]1号)要求评选出的省级优秀生。”(在省级“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的基础上,按高中毕业生总数万分之一的比例评选产生的。)经所在中学推荐,招生学校审核同意,可免于参加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进入高等学校学习。
对此,有媒体评论说:评选省级优秀生的目的是全面贯彻党的
教育方针
,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可是,学生一旦选上,在中考、高考中就能享受加分录取照顾,而且还有可能被保送上大学,所以成为近年来“含金量”最高的评选项目。而“省优生”的评选,由于无具体的量化指标,包含了太多的主观因素。因为优秀学生干部的评价标准如何确定却没有一个客观的标准。大多数学生干部简单地完成老师分配的任务,只要不出错,就可以顺理成章地获得一次加分、保送的机会。而且很多学生干部的工作之所以顺利,很大程度上还是依赖老师的威信。既不体现他们的创造力,也无法考查他们的组织协调能力。更有甚者的是,一些家长为能给孩子加分,千方百计找门路,弄虚作假的现象时有发生,还有些学校在评选时暗箱操作的现象也屡屡发生,侵害了其他考生的利益。常常是“省级优秀学生”名单一公布,就有很多人民来信反映问题。因此,在
2005年以来就有江苏省、江西省、湖北省、重庆市等省市取消评比和照顾政策(即取消“省级优秀学生”保送和加分投档的资格),对维护考生的利益,
维护高考的公平、公正十分有利。以后可能会有越来越多的地方实行。
2.非常优秀,即可以加分投档的优秀学生。具体是适当增加分数投档,
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教育部对此有如下规定:“(1)
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评选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指的是获得受到省级以上党政群工部门表彰的优秀学生和优秀干部;和见义勇为受到市(州)以上行政部门表彰或嘉奖的考生。如上面所讲,在2005年就开始有江苏省、江西省、湖北省等省取消评比和照顾政策(即取消“省级优秀学生”保送和加分投档的资格)。连加20
分投档(录取)都取消,是不是太过分了呢?是不是太急太快了呢?不是,这正是高考“阳光工程”的要求。它体现的是高考的公平、公正。近几年只有江苏、江西、湖北等少数地方实行。以后可能会有越来越多的地方实行。
3.优秀,在条件相当或同等条件的情况下高校可优先考虑录取的学生。
4.良好,绝大部分考生都属此类,即完全符合招生录取条件的学生。
5.不合格、甚至是无资格报考,即不能录取的学生,这是极个别现象。教育部在《200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对此有如下要求:“对受过法律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
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表现等详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或参加
邪教组织
的;(2)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
从2008年开始,对思想政治品德的不合格考核与以前是有所不同的。以前的“道德品质恶劣,经教育仍不思悔改的”规定较模糊、不易具体操作。而现行的
“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既体现了
依法治国
、依法治招的精神,又容易具体操作。只不过要把握……,并不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江苏省国防生如何报考?保送的具体要求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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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送生:在5大竞赛(数理化生信息)获得全省前xx名有保送资格,可以参加保送考试成为保送生,如果进行下一轮选拔进前4(省队)就直接保送(惯例)
免高考的自主招生:有小语种,还有试点班和基地班,均类似自主招生,通过后不用高考,还有通过一本线就可以去的,几乎等于保送
国防生:高考结束后立刻准备填报,分数出来后既要填好志愿,属于提前批次,分数与本一批次不同,但高还是低无法估计,此外每年补贴学习经费(超过学费所需),毕业后直接成为军官(需要获得学士学位),但是必须服从部队
在高考前还有空军飞行员招收,和国防生一样,有体检要求,飞行员要求极高,通过亦不需高考
还有民航飞行员,即进入南航
我同学今年370没到进中国人大国防生,但有时国防生分数又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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