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4 19:26:26 | 向学教育网
2022年 江苏 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2年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普通类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江苏省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 艺术 类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0958,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办学地址:
崇川校区:南通市青年中路87号;就读专业:纺织服装学院、商(社管)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所有专业。
海门校区:南通市海门港新区港西大道999-26号;就读专业:机电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航空与交通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所有专业;该校区学生在第三学年转至崇川校区就读。
第四条 学校简介
学校是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职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荣获全国普通高校 毕业生 就业 工作先进集体,被评为全国高职院校就业工作典型 经验 、育人成效、服务贡献、国际影响力等四个50强单位,享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第五条 学校面向江苏省内省外招收专科生。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 毕业 要求的学生,颁发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 证书 。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 校招 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就业处。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省内外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就业处进行招生录取。各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 高考 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经由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后,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 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其中:艺术类考生必须符合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报名的条件。
第十三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对录取 新生 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四条 考核方式:考生必需参加所在省份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其中艺术类考生必需参加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 考试 。
第十五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 理工 类、文史类、艺体类分代码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物理科目类、历史科目类分代码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九条 普通类考生的录取原则:采取“专业清”方式录取。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填报的志愿,按考生总成绩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普通类专业最低 录取分数线 出现多名考生同分情况,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普通类专业最低录取 分数线 出现多名考生同分情况,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第二十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采用“专业清”方式录取。报考我校艺术类(美术)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相关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和高考文化统一考试,美术专业成绩需符合相关省份要求,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按相关省份公布的投档成绩形成或折算办法确定)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投档分相同时以专业高分优先的原则录取,如专业分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艺术类专业考生如投档分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第二十一条 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 书 。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严格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 学费 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要求,按规定标准收取学费具体标准为:
文科类专业4700元/年,
工科类专业5300元/年,
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
医卫类专业 6200元/年。
第二十四条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要求,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500-1200 元。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校建有完备的“奖、贷、助、勤、补、减、免”助学体系:
1、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和助学金、社会类奖学金和助学金,最高可达10000元/年。
2、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每年可贷12000元,上学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承担,毕业后才开始还款。
3、学校面向经济困难学生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解决部分 学习 和生活费用。
4、建档立卡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国家政策减免学费。
第二十七条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中路87号(邮政编码:226006)
招生咨询电话:400-1588-111、0513-80560666、0513-80560555
招生传真:0513-81050044
电子信箱:zhaoshengban@jcet.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513-81050007
招生监督邮箱:jubao@jcet.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zsb.jcet.edu.cn
学校招生QQ咨询群:141841836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通过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九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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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沙洲职业工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沙洲职业工学院普高统招招生章程(2022年实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学校所向的相关招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 艺术 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沙洲职业工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1288,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办学地址: 江苏 省苏州市张家港市福新路1号。
第四条 学校简介
沙洲职业工学院创建于1984年,坐落于苏州张家港市。环境生态秀美,教学设施先进,师资力量雄厚,食宿条件优越。设有建筑、纺织、机电、电子信息、经济管理、基础科学、思政教研7个系部35个专业。笃行“勤奋、求实、开拓、进取”校训。
第五条 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沙洲职业工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 毕业 要求的学生,颁发沙洲职业工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 证书 。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 校招 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沙洲职业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沙洲职业工学院学生处招生办。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 高考 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其中:特殊类型(艺体)报名条件:无。
第十三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对录取 新生 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四条 考核方式(含特殊类型):学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填报我院艺术类专业的各省考生必须参加该省 考试 院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我院不再单独组织相关专业测试。
第十五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普通类、艺术类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 志愿 (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九条 江苏省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学院成立综合评价小组,抽取5名教师对考生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和集体评议,按百分制分别打分后取平均值。
第二十条 对江苏省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专业清”的录取原则,各专业间不设分数级差。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对于进档考生,我校按照投档分进行高低排序,采用“专业清”的录取方式。如投档分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并安排专业,如仍相同,则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美术专业统考,其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必须都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 分数线 。对于进档考生,我校按照投档分进行高低排序,采用“专业清”的录取方式。如投档分相同,则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并安排专业,如仍相同,则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第二十一条 对江苏省外普通类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专业清”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各专业间不设分数级差。
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对于进档考生,我校按照投档分进行高低排序,采用“专业清”的录取方式。如投档分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并安排专业。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我校所有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 书 。
第二十四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江苏省物价局)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文科类专业 4700 元,
工科类专业 5300 元,
艺术类专业 6800元。
第二十五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200元(教财[1996]101号、苏价费[2002]369号、教财[2003]4号、教财[2006]2号)。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学院建立了“奖、贷、助、补、减、缓”六位一体的资助体系,设置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学生在校期间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院综合奖学金等。此外,学院还设有浦项奖学金、港华助学金、阳光午餐、春节慰问金等资助。学院每年提供勤工俭学岗位,用于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和帮助家庭困难学生。详见《沙洲职业工学院学生手册》(
第二十八条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福新路1号沙洲职业工学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215600
招生咨询电话:0512-56730120,56730115
招生传真:0512-58251098
电子信箱:zhouli8481@126.com
招生监督电话:0512-56730023
招生监督邮箱:762953518@qq.com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沙洲职业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0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专业与计划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提前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了,一起来看看都有哪些招生专业吧!招生专业与计划学院简介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原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是隶属于江苏省教育厅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具有悠久的历史渊源和深厚的文化底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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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使广大考生更清楚地了解学校具体录取规则,更好地体现录取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各省招办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招生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我校将在2021年招生工作中,继续全面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
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高校代码:国标12809高校全称: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 &n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了,其中包括报名时间和考试安排等内容,一起来看看吧!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一、招生范围及对象江苏省内已报名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且满足下列条件:序号报考类型报考条件1普通文理类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2体育类学业水平测
2023年泉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简章泉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分类招生简章学校简介泉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于2013年11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一所全日制非营利性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坐落于海上丝绸之路起点、中国著名侨乡南安市,依山傍水,风光旖旎,校区现有占地面积350多亩,已建有教学楼、办公楼、图书馆、实验室、实训楼、学生宿舍楼、教师公寓、食堂、运动场等。教学设施设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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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办联系电话 学习之前最好明确了自己的目标,知道自己要实现怎样的成绩,你就可以有更好的学习状态。学校提供学习的环境,知识的学习终究还是学生的事情,自己来把握更有方向性,学生要懂得变通。那么,下面介绍下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的联系电话,以供大家参考。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电话:0512-62693002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电话:0512-62
2023-08-30 22:33:44
2023-08-26 04:20:33
2023-08-28 08:03:34
2023-08-30 03:22:59
2023-08-29 10:2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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